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教人〔2015〕501号)、《关于2017年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7〕223号)、《关于印发《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文件精神,经与信阳市教育局、浉河区教育局沟通协商,结合我校实际,我校应届师范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时间为4月6日起至6月30日止。为做好我校2017年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会精神,提高认识
请各学院在接到通知后,要认真组织所属应届师范毕业生学习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教人〔2015〕501号)、《关于2017年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7〕223号)、《关于印发《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文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及时做好应届师范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的思想引导和教育工作。
二、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因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应届师范毕业生就业等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应届师范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党政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并明确一位分管领导和一名具体经办人负责各项事务的办理。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名单及联系方式(包括办公电话、移动电话、Email,格式见附件4)请于4月7日前交至人事处431办公室,以便在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进行相关工作联系。
三、时间安排
应届师范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3。
四、申请教师资格认定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2份(申请人员网上填报完毕后用A3纸自行正反双面打印)。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2份(所在学院党委书记签字、盖章)。
3、《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一式2份。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1份。
6、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背面注明姓名、班级。
7、应届师范专业毕业生的成绩表(由所在教学单位提供,教学单位、教务处签章)原件1份。
五、其它要求及说明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纸质材料需要存档,因此提交的表格除用A3纸型打印的内容外,第四页需用黑色钢(水)笔填写,不得复印;其余所有提交的复印件均用A4纸型。
2、今年我省继续实施“网上申报”,各学院要全面告知申请人有关“网上申报”的要求、时间、流程和注意事项,有关网报说明、材料整理要求等文件随后上传至人事处专技科QQ群,群号316118939。
3、联系人:高彦伟;咨询电话:6391752;办公地点:人事处431办公室;Email:xyjszg@126.com。
4、监督电话:6224003(信阳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portal/home/index)。
人事处
2017年4月6日